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助推我校一流学生培养,继续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表彰在大学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同时也鼓励优秀毕业生充满自信地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努力工作,贡献力量,根据《太阳成tyc7111cc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二、 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社会工作。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评优规定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员称号之一者;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称号者;
(3)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之一者。
(四)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五)在校期间通过学校规定的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和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
(六)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七)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八)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 评选办法及申报时间
(一)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人数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须于6月1日前在奥蓝系统中完成优秀毕业生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学生进入奥蓝系统,点击“事务办理”板块,进入“优秀毕业生申报”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申报。
(三)审核流程:二级学院由学院用户(副书记)审核,选择审核意见(同意或不同意),于6月1日至6月5日间完成审核。
(四)名单公示。要进一步增强评定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初评结果须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论文答辩结束后,少数因毕业论文成绩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予以调整,新增加的人员须在奧蓝系统中申报,学院须完成审核意见,并于6月12日前将新增加人员的《2019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调整名单》(附表3)学院盖章后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学 生 工 作 处
二O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