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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太阳成tyc7111cc第五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2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太阳成tyc7111cc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定于3月起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大赛目的

重在把大赛作为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一流学生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8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每位同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六、参赛作品形式

参赛团队需要提交《商业计划书》及《参赛路演PPT》:

1.商业计划书(可参考附件1、附件2

说明:适合于参加“互联网+”大赛,上传文件要求为PDFWordZIP格式。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其它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一并上传。

2.参赛路演PPT(可参考附件3

说明:各团队基于《太阳成tyc7111cc参赛路演PPT核心要素v2.0.pptx》这个PPT逻辑和要点来完善项目,上传文件要求为PPTPPTXZIP格式,比例初赛比例4:3,大小不超过20M。并且按照《太阳成tyc7111cc参赛路演PPT模板2019.pptx》模板格式(附件4)提交项目的路演PPT

七、赛程安排

(一)大赛启动

校内大赛启动,学校召开2019年工作动员部署会、签订2019年目标责任状,印发《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指标》及大赛通知至各单位。

(二)各单位初赛(201954日前)

1.启动报名。201945日起,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提交后可在系统内更新项目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54,各单位可自行提前安排截止日期。

2.院级初赛。鼓励各单位独立或联合组织举办初赛,积极动员在校同学及符合报名条件的校友参加,并收集报名材料,由学院组委会安排专业的评审老师进行项目的筛选。

各学院完成初赛后,将报名项目按照院级初赛成绩进行排序,并将本院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6)交至枚乘路校区翔宇楼3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学工处王云飞校内邮箱。

(三)校级复赛(20195月上中旬)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报名人数及初赛情况,确定各单位进入学校复赛项目,具体复赛安排(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校级复赛将评选出优胜奖、三等奖和二等奖,以及晋级省级复赛的项目,根据省级和全国大赛结果,最终评定出校赛的一等奖和特等奖。

八、大赛奖励

获得校赛各级奖项的项目除颁发校级获奖证书外,将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参赛项目经过审核,符合参赛条件的,均给予一定参赛奖励。

赛事获奖项目将优先对接科创基金资助,提供创业扶持,落户孵化基地及办公场地免费使用等服务。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项目数量及获奖情况评选校级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等若干专项奖。

九、工作要求

1.大赛设立组委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由分管创新创业工作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行业的企业、创投风投机构、科研院所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2.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各学院按照不低于学校下发的“互联网+”大赛项目指标数(见附件5),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报名工作。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3.请各二级学院指定本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并将姓名及联系方式报至学工处。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参赛同学及指导教师要经常关注大赛官方微信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官微会公布常见问题回复,也可以咨询大赛相关问题。

未尽事宜请参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见附件7)。

联系人:王云飞;联系电话:83559697(内线号码:69697


附件:1.太阳成tyc7111cc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_商业计划书模板

2.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3.太阳成tyc7111cc参赛路演PPT核心要素v2.0

4.太阳成tyc7111cc参赛路演PPT模板2019

5.太阳成tyc7111cc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各学院参赛项目数

6.太阳成tyc7111cc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7.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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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7日  


















太阳成tyc7111cc党政办公室                 20193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