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报送毕业生就业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2019届毕业生起全部通过91JOB智慧就业平台上报就业信息、上传《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学校在线审核。因省厅尚未组织学校智慧就业平台负责人培训,经请示领导,暂由学校负责录入数据,待二级学院毕业生辅导员培训后,就改由学院上报、学校审核方式进行。
过渡期内,每周五下班前,请各学院上报就业材料,包含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录取信息等。其中,就业协议书每次上报3-5份即可,只需照片不需要提供原件;研究生录取信息每次上报2-3个即可,提供学生姓名及录取高校等信息。另外,3月1日(周五)通知未发,改由3月4日(周一)下班前上报,后续规定时间正常上报。相关材料可通过校内邮箱或QQ报给招就处杨春林老师。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9年3月4日